中国土地改革:始于1950年,终于1952年底
中国土地改革运动的起点是1950年。这一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提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此前,在放战争时期,放区已开展局部土改,但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土地改革,以1950年这部法律的颁布为标志正式启动。1950年至1952年,土地改革在全国农村铺开。工作队深入乡村,发动农民参与,通过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地主多余土地和财产、分配给地少地的农民等步骤,打破延续数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这场运动覆盖了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外的全国大多数农村,涉及数亿农民的切身利益。
到1952年底,全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基本成。除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外,全国约3亿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农民真正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废除,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极大提高,为新中国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场从1950年开始、1952年底的土地改革,不仅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彻底的土地制度变革,更深刻改变了农村社会结构,为后续的农业合作化和国家工业化创造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