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正本遗失网上公示操作指南
营业执照正本遗失后,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公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选择企业所在省份入口。使用企业联络员信息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
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栏目中,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模块。按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遗失证照类型为“营业执照正本”,并准确填写证照编号。
确认信息误后点击提交,系统生成公示内容。提交后需等待系统审核,一般1-3个工作日内成公示。公示期间可通过系统查询公示状态,公示期满后可下载公示信息作为补办凭证。
需要意的是,公示信息需确保准确误,企业应核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通过官方系统进行公示是法定,具有法律效力,需通过其他平台重复公示。成网上公示后,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补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