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拿卡要的六种行为具体是什么?

“吃拿卡要”是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行为,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具体表现为六种行为。

第一种是违规吃喝。一些人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商户的宴请,出入高档场所,吃喝费用由对方承担,将公权力异化为“吃喝资本”。

第二种是收受礼品。在春节、中秋等节点或办事过程中,收受他人赠送的烟酒茶、购物卡、红包等财物,甚至主动开口“要东西”,把正常工作往来变成利益交换。

第三种是故意刁难。面对群众或企业的合理诉求,不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设置“隐形门槛”,对条件的事项拖着不办、推来推去,让群众“跑断腿”“磨破嘴”,以此显示自己“说了算”。

第四种是索要好处。在审批许可、项目推进等工作中,明示或暗示对方“表示表示”,提供现金、服务或其他利益,不给好处就“设卡”,给了好处才“放行”。

第五种是违规摊派。向基层单位、企业或群众摊派费用、物资,购买指定商品、订阅报刊杂志,或强制参加收费培训、评比活动,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

第六种是亲友谋私。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在就业、经商、项目承包等方面“打招呼”“行方便”,把公共资源变成“私人领地”,损害公平公正。

这六种行为看似具体,实则都是公权力滥用的体现,本质是将职权当特权、将服务当交易,必须坚决抵制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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