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书面沟通中,对配偶的兄弟姐妹使用规范称谓是礼仪修养的体现,需结合长幼、性别及语境。丈夫的兄弟姐妹,书面通用“大伯子”(兄)、“小叔子”(弟)、“大姑子”(姐)、“小姑子”(妹),正式文书可用“配偶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尊称可加姓氏(如“张大哥”“李兄”)。妻子的兄弟姐妹,通用“大舅子”(兄)、“小舅子”(弟)、“大姨子”(姐)、“小姨子”(妹),正式表述同“配偶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尊称用“X兄”“X姐”。需避免方言,涉外建议用国际通用表述,遵循长幼有序、性别分明原则,体现尊重与书面语言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