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养狗新规定具体有哪些要求?

近日,郑州市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养犬管理相关规定,围绕登记管理、遛狗规范、禁养范围等核心内容,为城市养犬划出明确“红线”,推动文明养犬落地。

新规定明确,养犬人需在养犬之日起30日内,携带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到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指定服务点办理免费登记,领取电子犬证及犬牌。未按规定成登记的,将面临罚款处罚,需补全登记手续后才能继续饲养。

遛狗环节的约束更为具体:需全程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引绳,避开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19时的出行高峰;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商场、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以及城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核心区域设有专门犬只活动区的除外。此外,养犬人需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未清理的将被处以罚款。

禁养范围进一步细化,禁止饲养烈性犬及体高超过40厘米的大型犬,具体涉及藏獒、德国牧羊犬、比特犬、斗牛梗等32种烈性犬类。未经批准擅自饲养禁养犬只的,将依法没收犬只,并处相应罚款;遗弃禁养犬只导致伤人的,养犬人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新规定,养犬人需加强犬只日常管理,不得让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夜间吠叫扰民的需立即制止。针对犬只伤人事件,明确养犬人需立即带伤者就医,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及相关责任。

这一系列既填补了此前养犬管理的部分空白,也为城市养犬乱象划定清晰边界,引导养犬人履行责任,维护公共秩序与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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