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四条政策内容介绍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新国四条是
2010年4月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过快上涨问题出台的调控政策,核心目标是
稳定房价、
抑制投机,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四大核心措施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政策明确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当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
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
280万套。同时,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重点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增加供给缓市场供需矛盾。
二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 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 加强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对不规定条件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恢复至5年。
三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征管,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开发商公开房源信息,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明确地方政府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将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过快的地区进行问责。
三、政策影响
新国四条通过增加保障房供给、收紧信贷和税收、强化地方责任等组合措施,短期内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为后续房地产调控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