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体组成
每个参赛团体由3名主力运动员和1名替补运动员组成。替补运动员仅可在主力队员因伤病法继续比赛时使用,且需经裁判组核实确认,替换后原主力队员不可再参与后续场次。二、比赛顺序与赛制
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率先赢得三场比赛的团体获胜。五场比赛的固定顺序为: 1. 第一场:单打A vs X 2. 第二场:单打B vs Y 3. 第三场:双打C+A/B vs Z+X/Y 4. 第四场:单打B/A vs Z 5. 第五场:单打C vs Y/X其中,单场比赛含单打、双打均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以先得11分者获胜10平后需领先2分。
三、上场名单提交
赛前,各队需提交包含3名主力运动员的上场名单标A、B、C及1名替补。名单提交后不可更改,除非替补启用。双打配对需从已提交的3名主力中选择,不可临时更换非名单内运动员。四、运动员出场限制
每名主力运动员最多参与两场比赛。例如:若A参加第一场单打,可继续搭档C参加第三场双打,但不可再参与第四、五场单打;若B仅参加第二场单打,则可在第四场再次出场。五、决胜局特殊规则
当单场比赛进入第五局决胜局时,双方运动员需交换场地;比分达到10平时,发球权每2分交换一次,直至某一方领先2分获胜。六、暂停与换球
每局比赛中,运动员可请求1次1分钟暂停;若球出现破损、变形等情况,可申请更换新球,由裁判确认后执行。以上规则确保了比赛的专业性与公平性,是女子乒乓球团体赛竞技秩序的核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