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否认直接参与股票操纵
声明首要回应的是“是否亲自参与操纵”的争议。文中明确表示,黄晓明本人从未参与任何股票操纵行为,对高勇等人的涉案操作毫不知情。声明,其与高勇仅为朋友关系,未参与过对方的任何投资决策,也未从中获取任何非法利益。这一表态与此前监管通报中“黄晓明账户存在违规操作,但本人未被认定为操纵主体”的结论形成呼应。
二、说明账户委托操作细节
针对“个人账户为何涉案”的质疑,声明披露了账户实际使用情况:黄晓明的证券账户曾委托给母亲张素霞及友人高勇操作,本人未实际控制账户交易。声明释,因工作繁忙,其多年前便将账户交由家人打理,对具体交易细节并不掌握。同时提到,母亲张素霞在委托高勇操作时,未告知其具体投资行为,导致账户意中卷入违规交易。
三、配合监管调查态度
声明中特别提到,事件发生后,黄晓明及家人已第一时间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主动提供账户流水、委托协议等相关材料,不存在隐瞒信息或抗拒调查的行为。对于监管部门认定的“账户违规操作”,声明表示尊重调查结果,并已督促相关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澄清法律责任边界
针对公众对“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关,声明明确,根据监管部门结论,黄晓明本人未被认定为股票操纵案的责任主体,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作为账户持有人,已就家人委托他人操作导致的违规问题进行内部整改,并承诺加强账户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此次声明通过细化账户委托流程、明确责任边界,进一步回应了舆论关切。尽管争议尚未全平息,但这份回应试图以“不知情”“未参与”“配合调查”为核心,厘清黄晓明与股票操纵事件的关联,为事件后续厘清责任提供了更多细节。
三、配合监管调查态度
声明中特别提到,事件发生后,黄晓明及家人已第一时间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主动提供账户流水、委托协议等相关材料,不存在隐瞒信息或抗拒调查的行为。对于监管部门认定的“账户违规操作”,声明表示尊重调查结果,并已督促相关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澄清法律责任边界
针对公众对“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关,声明明确,根据监管部门结论,黄晓明本人未被认定为股票操纵案的责任主体,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作为账户持有人,已就家人委托他人操作导致的违规问题进行内部整改,并承诺加强账户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此次声明通过细化账户委托流程、明确责任边界,进一步回应了舆论关切。尽管争议尚未全平息,但这份回应试图以“不知情”“未参与”“配合调查”为核心,厘清黄晓明与股票操纵事件的关联,为事件后续厘清责任提供了更多细节。
此次声明通过细化账户委托流程、明确责任边界,进一步回应了舆论关切。尽管争议尚未全平息,但这份回应试图以“不知情”“未参与”“配合调查”为核心,厘清黄晓明与股票操纵事件的关联,为事件后续厘清责任提供了更多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