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启用的7处蓄滞洪区分布在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等地,均为海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蓄滞洪区启用后,通过科学调度洪水,有效降低了河道行洪压力,为下游城市和重要设施安全提供了保障。
面对蓄滞洪区内部分群众住房因洪水受损的情况,河北迅速出台补偿政策,明确住房水毁损失按70%给予补偿。补偿对象为蓄滞洪区内因洪水导致住房损毁的居民,包括合法拥有产权的自住房屋。补偿范围涵盖房屋主体结构、内外装修等因洪水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含室内物品等非住房类资产。
为确保补偿政策精准落实,当地建立了“核查定损—公示确认—资金拨付”的快速流程。由乡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房屋进行现场评估,核查房屋产权、受损程度等信息,形成定损结果并在村社区公示,公示异议后及时将补偿资金拨付至居民账户。
这一政策的落地,既体现了对蓄滞洪区群众“舍小家为大家”奉献精神的肯定,也为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提供了切实支持。目前,各地正加快推进受损房屋核查评估工作,确保补偿资金尽快发放到位,帮助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