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公约》明确企业遵循数据收集“最小必要原则”,不得过度索取用户信息。针对元宇宙场景中常见的生物特征数据如面容、声音、动作捕捉信息,《公约》禁止滥用或非法交易生物信息,需通过加密技术确保数据传输与存储安全。同时,关键数据需实现本地化存储,跨境数据传输需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法规,用户数据的使用目的、范围需明确告知并获得用户授权。二、虚拟资产与金融活动规范
针对虚拟资产交易乱象,《公约》划出明确红线:禁止利用元宇宙平台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发行、代币融资ICO等行为。虚拟资产如数字藏品、虚拟地产的交易需不得违反证券法及金融监管,禁止通过拆分、炒作等方式抬高价格。此外,禁止变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虚拟资产确权需依托合法合规的技术手段,不得宣称“永久所有权”或“保值增值”。三、内容生态与伦理建设
《公约》元宇宙内容需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严禁传播暴力、色情、虚假信息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企业需建立全流程内容审核机制,对用户生成内容UGC、AI生成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发现违规内容需立即下架。针对未成年人,《公约》特别规定强制设置防沉迷系统,限制使用时长、购买虚拟商品额度,并屏蔽不适宜内容。四、技术应用与创新边界
在技术创新层面,《公约》提出AI生成内容需明确标识来源,不得伪造他人身份或误导用户。算法应用需禁止设置歧视性规则,避免因算法偏见损害用户权益。对于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沉浸技术,《公约》企业防范技术滥用导致的生理心理风险,如眩晕、成瘾等,需在产品中加入健康提醒功能。五、用户权益与责任划分
《公约》明确虚拟身份信息归用户所有,企业不得擅自销、篡改或用于商业用途。用户在元宇宙中的虚拟财产如数字资产、虚拟形象需受到保护,企业破产或平台停服时需提前通知用户并提供财产转移渠道。同时,《公约》建立用户纠纷调机制,明确虚拟交易的责任划分,鼓励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决争议。《公约》的发布填补了元宇宙行业自律的空白,通过明确具体行为规范,推动企业从“野蛮生长”转向“合规发展”,为元宇宙产业的长期稳定提供了重要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