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固定收入或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党员 参照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党员自主申报,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缴纳金额,一般每月不低于0.2元。
三、特殊情形的处理办法 生活确有困难的70岁以上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少交或免交党费。常见情形包括:- 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固定收入的党员;
- 独居孤寡、依靠低保或特困救助生活的党员;
- 因重大灾害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受损的党员。
减免决定需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备案,且每季度复核一次。
四、缴纳方式的便利化措施
党组织应为70岁党员提供灵活缴纳渠道:
- 上门收取: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由支部委员定期上门代收;
- 线上缴纳:通过党费缴纳APP、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减少线下奔波;
- 季度预缴:经本人同意,可按季度或半年提前缴纳党费。 以上规定既体现了党费缴纳的严肃性,也彰显了党组织对老党员的关怀,确保70岁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