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法律原则,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惯例。它的含义是,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能够自愿坦白自己的罪行,那么在判决时可以得到从轻的处理;反之,如果抗拒认罪,那么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牢底坐穿”是什么意思?
“牢底坐穿”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必须在监狱里坐满刑期,不能提前释放。这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罚形式,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法官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惩罚手段。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能够自愿坦白自己的罪行,那么在判决时可以得到从轻的处理,甚至可能得到缓刑或减刑的机会。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抗拒认罪,那么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可能被判处“牢底坐穿”的刑罚。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该坦白自己的罪行,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同时,对于那些抗拒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司法机关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加大调查力度、提高罪行认定标准等,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得到应有的惩罚。
结语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惯例,它的存在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坦白自己的罪行,同时也是对那些抗拒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惩罚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积极配合司法工作,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