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肖战起诉两家网店侵犯肖像权、名誉权案迎来判决结果,法院终审判决被告网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这是肖战年内第五起维权胜诉案例,再次彰显司法对公众人物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据悉,涉事网店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肖战肖像图片制作并销售多款商品,包括印有其照片的服饰、抱枕、钥匙扣等周边产品,通过电商平台公开售卖牟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商家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已构成肖像权侵权,同时商品宣传中部分文字表述存在误导性,对肖战名誉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此次维权胜诉并非孤例。近年来,肖战及其工作室持续通过法律途径打击各类侵权行为,涉及网络诽谤、肖像盗用、名誉诋毁等多个领域。此前针对恶意营销账号、非法培训机构冒用姓名等案件均已胜诉,累计获赔金额超百万元。这些行动不仅维护了个人合法权益,也为公众人物维权提供了实践范本。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明星肖像、姓名等人格权被商业利用的情况日益增多,部分商家为流量和利益铤而走险,侵权手段更趋隐蔽。此次判决再次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肖像权,网络平台亦需履行监管责任,杜绝侵权商品传播。
案件落幕,法律的公正裁决为行业敲响警钟:流量不是侵权的“免罪符”,商业利益不能凌驾于他人合法权益之上。唯有尊重知识产权与人格尊严,才能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商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