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 技术领域: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3. 研发投入占比:近3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最近1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 科技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二入库培育条件
1. 企业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拥有至少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3. 近2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或近2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100万元。 4. 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5%。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申请书》、知识产权证明、审计报告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科技人员名单、企业资质证明等材料,并确保所有数据真实有效。 四、申报流程 1. 自我评价: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评,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或地方科技部门指定平台在线填报。 2. 材料提交: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3. 初审与推荐:地方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条件的企业至国家级评审机构。 4. 审查与认定:国家级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公示认定结果,颁发证书。 五、申报时间 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具体日期以地方通知为准],入库培育申报全年受理,分批审核。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成材料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本次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企业可登录当地科技部门官网查询详细政策文件及操作指南,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