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15岁时,老李经人介绍认识了张女士,两人迅速确定关系,商量着再婚。张女士提出,婚后想换套大点的房子,老李动了心思。他看着身边还在读初中的小林,突然心生一计:趁儿子未成年,他作为监护人,也许能“代劳”处理这套房子。
老李没跟小林提过卖房的事,反而在小林上学期间,偷偷联系中介。中介起初有些犹豫,提醒他“未成年人的房产份额需监护人共同签字,且不能损害未成年人利益”,但老李拍着胸脯保证“孩子不懂事,我做父亲的还能害他?”他甚至伪造了小林的签名和手印,拿着户口本和房产证,顺利跟买家签了合同。
房子卖了180万,老李拿到钱的当天,就转了150万到张女士的账户,剩下30万自己留着挥霍。他以为这事神不知鬼不觉,可纸终究包不住火。半年后,小林偶然听到邻居议论“你家房子换了新主人”,回家追问老李,老李才支支吾吾承认。
“那钱呢?”小林红着眼问。老李不耐烦地挥手:“钱我用了,给你张阿姨买新房,以后咱们住大的。”小林哭着反驳:“那是我妈的房子!我也有份!”老李却黑了脸:“我是你爸,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你一个小屁孩,管得着吗?”
180万房款,小林一分没见着。老李和张女士用这笔钱买了套三居室,却从没让小林住过——张女士嫌小林“碍事”,老李便让他住在学校宿舍,节假日也鲜少联系。
如今小林20岁,提及父亲,只剩冷笑:“他不是我爸,是个小偷。”而老李似乎忘了曾经的承诺,偶尔碰到熟人,还乐呵呵地说“再婚日子过得滋润”。那场趁子未成年的算计,让一对父子彻底成了陌生人,也让“父亲”二字,在小林心里成了最冰冷的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