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情形需根据具体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易时需提前向税务部门确认条件是否满足,以确保顺利享受免征优惠。
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
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形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营业税是一项重要的税费支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部分情形下房屋买卖可享受营业税免收优惠。以下是具体适用情形:
一、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满一定年限
个人转让自用普通住房,且该住房购买时间满5年含5年的,免征营业税。这里的“普通住房”需当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通常指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部分地区为120平方米的住房;“购买时间”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税证明上明的日期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转让
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该住房为普通住房并已购买满5年的,可免征营业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需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确认纳税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其他住房。
三、拆迁安置住房相关交易
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若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可免征营业税;拆迁安置住房转让时,若属于被拆迁人取得的安置住房,且满足购买满5年条件的,同样免征营业税。拆迁补偿款需以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的金额为准。
四、房产赠与特定亲属或抚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免征营业税;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也可享受免征优惠。赠与双方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抚养/赡养义务证明。
五、房产继承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房产时免征营业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和遗赠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协议。
六、离婚析产分割房产
夫妻离婚时,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将房产归属一方所有的,属于共有财产分割,不视为房屋买卖,免征营业税。需提供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书等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