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假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产假标准:具体政策与待遇规定 一、产假天数 根据《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女方产假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基础产假为98天,政策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难产如剖腹产或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男方护理假 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产假待遇 1.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职工产假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 工资福利: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或除劳动合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四、其他假期 1.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直至婴儿满1周岁;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 2. 育儿假:夫妻双方子女3周岁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出勤发放。

以上政策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具体执行以当地人社部门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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