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最底层压着褪色的电影票根,票面上的字迹被时间泡得模糊,却还能辨认出你当时用铅笔写的小字:"散场后去吃巷尾的芋圆好不好?"那天你穿着米白色毛衣,袖口沾了点巧克力渍,我笑话你像偷嘴的小孩,你却把脸埋进我的围巾里,闷声说:"这样你就甩不掉我了。"后来围巾洗了很多次,太阳晒过的味道里,总好像还缠着你的声音。
我试过扔掉所有和你有关的东西:你送的马克杯在搬家时摔碎了,你推荐的书被我捐给了旧书店,连手机里存了三年的聊天记录,也在某个失眠的凌晨按了删除键。 可街角那家我们常去的咖啡店,新换的招牌还是用了你喜欢的靛蓝色;超市货架上摆着你最爱的柠檬味薯片,包装上的笑脸明明和你没半点关系,我却愣在原地站了很久。上周整理衣柜,翻出你落在我这儿的黑色外套。口袋里有半张被揉皱的便签,上面是你潦草的字迹:"这首歌的副歌,要和喜欢的人一起听才好听。"原来有些印记,根本不是扔掉东西就能擦掉的。就像耳机里反复循环的旋律,明明已经听到快要背下来,却还是在唱到"不能忘记你"时,突然红了眼眶。
雨停了,窗外的梧桐叶上还挂着水珠。手机屏幕亮着,歌词刚好滚动到最后一句。原来时间走了这么远,有些名字还是会在某个瞬间突然冒出来,带着那年的风、那天的雨,和耳机里永远停在副歌的旧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