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没品味的就是那些在歌厅为小姐争风吃醋的家伙,是不是
包厢里的射灯转得人眼晕,低音炮把沙发震得发颤。穿亮片裙的姑娘刚唱半首《爱情买卖》,手里的麦克风还没放下,穿花衬衫的男人就抢着递过酒杯,另一个戴金链的直接把果盘往她面前推,葡萄滚到了她的高跟鞋边。空气里突然就有了火药味——金链男嫌花衬衫挡了他的视线,花衬衫笑他“不懂规矩先敬酒”,声音越来越大,震得墙上的廉价山水画都在抖。服务员端着果盘进来时,正好撞见金链男扯住姑娘的手腕,“今晚哥给你加钟”,花衬衫伸手去掰,“她欠我三杯酒还没喝呢”。姑娘想抽手,两人却越扯越紧,像是要把她胳膊拧下来。邻桌几个客人探头看,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鄙夷,有人撇撇嘴,把刚点的歌切了,起身去了洗手间。
最滑稽的是他们争执的由头——不过是谁先给姑娘点了首《 moon river 》,谁又抢着买了单。花衬衫掏出钱包拍在桌上,一沓红钞散着酒气;金链男下手表往茶几上一摔,“老子这块表够你点一百首歌”。姑娘站在,妆容精致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大概见多了这场面,只轻轻说了句“我去补个妆”,高跟鞋踩着一地狼藉走了,留下两个男人大眼瞪小眼,像两只斗红了眼的公鸡。
走廊里有人议论,“至于吗,为个陪唱的争成这样”。是啊,至于吗?他们大概以为这是“有本事”的证明,以为摔钱、抢人就能显出自己多有魅力。却不知在旁人眼里,那涨红的脸、粗鲁的动作、嘴里喷着酒气的狠话,不过是把自己的浅薄和空虚摆在明面上——缺爱的人才靠争抢证明存在感,没品的人才用冒犯别人来填补自尊。
包厢门没关严,能听见里面还在吵,夹杂着啤酒瓶倒地的脆响。姑娘补妆回来,径直走到点歌台,重新拿起麦克风,前奏响起,是首慢悠悠的老歌。灯光扫过她脸上,没什么情绪,倒显得那两个还在互相推搡的男人,像舞台边两道碍眼的背景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