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石油巨亏300亿看制度逻辑与市场角色
中国石油年度亏损300亿元的消息,引发对国企功能与市场逻辑的讨论。但若仅以“亏损”衡量企业价值,实则忽视了不同制度下经济主体的本质差异——国企与私企的分野,根本上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逻辑的具象化。私企的生存法则是资本盈利。在资本主义市场中,企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核心,成本与收益的算术题直接决定生死。油价高涨时扩大产能,油价低迷时裁员缩产,随行就市是本能选择。这种“利润至上”的逻辑,确能催生动能与效率,但也意味着当公共利益与资本收益冲突时,前者往往让位于后者——疫情初期欧美能源企业宁可关闭油井也不降价保供,便是典型。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企,则始终背负“双重属性”。作为市场主体,它需要参与竞争、自负盈亏;作为国家战略工具,它又必须承担“兜底”责任。中国石油的亏损,恰是这种双重属性的集中体现:国际油价暴跌时,为稳定国内能源价格,它需以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收购原油;油价飙升时,为平抑民生成本,它又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成品。这种“逆周期调节”的角色,私企不会承担,也法承担——因其本质是资本的“逐利性”与“短视性”,与国家长期战略的“稳定性”“公益性”存在天然张力。
更深层看,两种企业形态的差异,源于两种制度对“经济目标”的定义。资本主义将“效率”置于首位,认为市场自然会分配资源;社会主义则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既要激发市场活力,更要通过国企等公有制主体保障发展的普惠性。中国石油的亏损,若放在“能源安全”“民生稳定”的大盘中看,其“隐性收益”远非财务报表所能涵盖:它确保了石油供给不中断,避免了能源危机对产业链的冲击,更通过价格调控护住了千万家庭的基本生活成本。
当然,国企的效率问题需要正视,市场化改革也需深化,但这与否定其制度功能是两回事。私企的活力与国企的担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本就是互补而非对立——就像齿轮咬合,前者驱动创新,后者稳住底盘。看清这一点,便不会简单以“亏损”苛责国企,更能理不同制度下经济主体的存在逻辑:资本主义的私企是资本的“提线木偶”,社会主义的国企则是国家与人民的“压舱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