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村级换届选举审计相关规定
浙江省村级换届选举审计相关规定,是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公开透明、维护集体经济和村民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该规定明确了审计的对象、内容、程序及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为换届选举前的财务审查提供了明确指引。审计对象覆盖全省所有拟进行换届选举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审计实施时间原则上需在换届选举启动前成,确保选举前财务状况清晰。审计主体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可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或组建联合审计组开展,必要时县级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予以指导。
审计内容聚焦村级财务核心领域:一是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支出是否合规,有坐收坐支、挪用侵占等问题;二是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核查资产台账与实际是否一致,资产处置、租赁、发包是否经民主程序并公开;三是工程项目建设,检查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及结算是否规范,有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等情况;四是惠民政策落实,包括涉农补贴、扶贫资金等专项款项的发放与使用是否到位;五是债权债务状况,核实债权清收、债务化是否合规,有违规举债;六是财务制度执行,查看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票据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
审计程序规范流程:审计前3日需向被审计村社区送达审计通知书,明确审计范围和时间;通过查阅账簿、凭证、合同等资料,结合实地走访、座谈问询等方式开展核查;审计后形成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正式报告;报告需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日,接受村民监督。
审计结果直接服务于换届选举: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规处理;审计结果纳入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存在严重财务问题的人员不得作为候选人。同时,审计报告作为换届选举前向村民公开的重要内容,确保选民充分了村级财务状况,为选举提供有效参考。
浙江省村级换届选举审计相关规定通过明确权责、规范流程、强化结果运用,构建了换届前的财务监督防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维护农村集体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