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仅把客厅打隔断算不算群租?

在北京只把客厅打了隔断算不算群租

在北京,仅将客厅打隔断是否构成群租,需依据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判断。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群租的核心认定标准包括“房屋结构改变”“居住空间分割”及“居住用途违规”三方面。

首先,北京明确禁止“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原规划设计中,客厅属于公共空间,并非独立居住房间。若通过打隔断将客厅分割为独立区域,并作为居住空间使用,即便仅隔出一个房间,也属于“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违反“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规定。

其次,居住用途的界定是关键。若隔断后的区域用于出租居住,论面积大小,均可能触及群租红线。北京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而客厅虽非严格意义上的“非居住空间”,但将其分割为独立居住单元,实质是将公共空间转化为居住空间,与“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的相悖。

此外,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也需考量。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若客厅隔断后居住人数或人均面积不达标,会进一步强化群租认定;但即便面积达标,仅“结构分割+居住用途”这一行为本身,已可能构成违规。

在北京,仅将客厅打隔断并作为居住空间出租,论隔断数量多少,均可能因改变房屋结构、分割居住空间而被认定为群租。这一行为是否违规,核心在于是否突破“原规划居住空间”的界限,将公共区域转化为独立居住单元,而非单纯以隔断数量或面积大小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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