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子被抱走生母获抚养权要不回,判决后不执行怎么办?

幼子被抱走,抚养权判决陷执行困局

当一份抚养权判决书递到母亲手中,本应是母子团圆的希望,却可能因对方拒不执行沦为一纸空文。现实中,部分当事人在抚养权判决生效后,以藏匿、转移孩子等方式抗拒执行,让“纸上权利”法落地,生母陷入“赢了官司、见不到孩子”的困境。

抚养权判决生效后,若对方拒不履行,生母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拒不执行方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将孩子交由抚养权人。对于拒绝签收、拖延履行的,法院可采取传唤、罚款等强制措施,督促其配合执行。

若对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行,或故意藏匿孩子导致执行法进行,法院可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拘留期限最长可达15日,同时可并处罚款。此外,法院还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以经济惩罚施压。

对于极端案例中,拒不执行人通过长期藏匿、跨区域转移孩子等方式逃避执行,导致判决长期法履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生母可收集对方藏匿孩子的证据如行踪线索、证人证言、通讯记录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由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刑事追责迫使其履行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生母应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住址、财产线索及孩子可能的藏匿地点,配合法院开展搜查、查找工作。必要时,可申请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借助警方力量定位孩子位置。

法律的严肃性不容挑衅,抚养权判决的执行不仅关乎个案的公平,更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当判决遭遇“执行难”,唯有通过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让“耍赖”者付出代价,才能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得到兑现,让母子团聚的希望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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