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我们在岁月里从未老去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没有信用卡没有她,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汪峰的《春天里》一开口,就像一把生锈的钥匙,猝不及防打开了每个人记忆里落满灰尘的角落。我们都曾是那个“只有一把破木吉他”的年轻人,以为青春是取之不尽的燃料,能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烧得噼啪作响。“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人问津的歌谣”,这何尝不是每个人青春的脚?那时的快乐简单得近乎荒谬,一碗泡面能分着吃,一首老歌能唱到天亮,口袋里揣着皱巴巴的零钱,心里却装着整个世界。我们相信“明天会更好”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触手可及的未来,仿佛只要再往前跑几步,就能抓住天上的云彩。
可岁月是个小偷,悄悄偷走了“最初的梦想”,也偷走了“曾经的冲动”。后来我们有了信用卡有了家,有了24小时的热水,却在某个深夜突然惊醒,发现自己站在“陌生的街头”,手里握着“厚厚的存折”,心里却空得像被掏走了什么。“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这句歌词像一根刺,扎在每个被生活磨平棱角的人心里——原来我们怀念的不是贫穷,而是那时的自己,敢爱敢恨,敢对全世界说“不”。
“如果有一天我老所依,请把我留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这哪里是在唱死亡,分明是在唱对生命最炽热的眷恋。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是希望的代名词,而我们心中的春天,就是那个不管不顾往前冲的自己。他或许莽撞,或许天真,却拥有我们后来再也找不回的生命力——那种相信“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韧性。
如今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偶尔还会哼起那句“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阳光穿过高楼的缝隙洒下来,落在手心,竟和记忆里的温度一样。原来有些东西从未老去,比如曾为之热泪盈眶的理想,比如面对生活依然不肯低头的倔强,比如在心底悄悄珍藏的,那个永远年轻的春天。
是这些藏在岁月褶皱里的碎片,让我们在数个想要放弃的时刻,重新握紧了拳头。就像歌里唱的,“春天里”从来不是一个季节,而是一种状态——是我们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选择热爱生活的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