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3月1日起不能用了吗?

微信支付宝3月1日起将停用?事实真相来了

近期,“微信支付宝3月1日起不能用了”的传言在社交平台蔓延,引发不少担忧。事实上,这一说法与真实政策内容存在明显偏差,属于对新规的误读。

经核实,所谓“停用”传言源于对2022年底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的片面读。该通知核心是规范个人收款码的使用,明确禁止个人静态收款码用于经营活动,并非限制普通的日常支付功能。自2023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仍可继续使用,但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需按规定升级为商用收款码,这一调整旨在防范洗钱、套现等风险,保障支付市场秩序。

对普通而言,日常通过微信、支付宝App扫描付款码或向亲友转账的功能不受影响。论是超市购物、打车出行还是线上缴费,原有的支付习惯均可正常延续。政策针对的是少数将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性收款的行为,引导其转为更规范的商户收款码,而非禁止第三方支付工具本身。

微信支付与支付宝方面已多次声明,日常支付功能不会受新规影响,将按照监管稳妥推进相关升级工作。监管部门也明确表示,政策实施将设置过渡期,充分保障商户和的适应过程,不会造成支付障碍。

当前,我国第三方支付体系已形成成熟的监管框架,政策调整的目的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非限制选择权。所谓“3月1日停用微信支付宝”的说法并事实依据,公众需过度恐慌,可继续照常使用各类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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