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党的十五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
党的十五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在改革开放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了既立足现实又着眼长远的理论自觉。这种认识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又回应了转型期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在发展中促进公平指明了方向。从社会主义本质出发,十五大认为社会公平的核心是实现共同富裕。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述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公平的价值目标:公平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在发展基础上逐步缩小差距,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公平的实现需要与发展阶段相适应,既不能脱离实际追求抽象的绝对公平,也不能因重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底线。
在分配制度层面,十五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体现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报告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种分配制度设计,打破了单一按劳分配的局限,通过承认生产要素的贡献,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同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初次分配中重效率,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在再分配中强化公平,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这种“先富带后富”的路径,既尊重了市场规律,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对公平的保障。
十五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还体现在对“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与“防止收入悬殊”的辩证把握上。报告指出,要“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明确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这一认识表明,社会公平不是否定收入差距,而是反对违背公平原则的差距;不是压制效率,而是在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中,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此外,十五大社会公平需要制度保障。报告提出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为社会公平托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对困难群体的保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性和优越性。
总之,党的十五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又立足初级阶段的实际,在分配制度、调节机制、保障体系等方面形成了系统思考,为在发展中促进公平、在改革中维护公平提供了理论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