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

深圳市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

在深圳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先成税务登记并具备相应开票条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先在税务部门成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皆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则需按适用税率计税。

开具前需准备税控设备与发票。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税控盘或金税盘,通过官方渠道下载安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并成初始化设置。随后凭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领购后需将发票信息读入税控设备。

具体开具流程分线上操作。登录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下的“发票填开”,再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填写购买方信息时,需准确录入名称,若购买方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还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消费者可仅填写名称。接着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需从税收分类编码库中选择对应编码,确保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同时填写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税额,合计金额为价税合计。信息填写毕后,核对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率等误,点击“打印”,使用税务机关核定的纸质发票打印,意字迹清晰、压线错格。

电子发票开具流程类似,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填开”,填写信息后点击“开具”,系统生成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可通过邮箱、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购买方,购买方可自行下载打印。

开具时需意如实填写,不得虚开、转借、转让发票,货物或服务内容需与实际交易一致。若开具错误或发生销货退回,当月未跨月可直接在系统中作废并重新开具;跨月则需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需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开具后的发票存根联应按规定保管,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发票需留存电子版式文件。

通过以上步骤,即可在深圳市规范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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