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员工加班费的计算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当前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以此为基数,加班费的计算需分三种情况:正常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者的计算倍数分别为1.5倍、2倍和3倍。
一、基础时薪的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首先需确定小时工资标准。根据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小时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21.75天÷8小时。以2520元底薪计算,小时工资为: 2520 ÷ 21.75 ÷ 8 ≈ 14.48元/小时二、不同加班情形的费用标准
1. 正常工作日加班非休息日或法定假日 加班费按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即: 14.48元/小时 × 1.5 ≈ 21.72元/小时2. 休息日加班周六、周日,且法安排补休
加班费按小时工资的2倍计算,即:
14.48元/小时 × 2 ≈ 28.96元/小时
3. 法定节假日加班如春节、国庆等
加班费按小时工资的3倍计算,即:
14.48元/小时 × 3 ≈ 43.44元/小时
以上计算基于深圳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520元,实际加班费需根据具体加班时长和类型确定。企业需严格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三、举例:月加班费计算
若某员工在一个月内有以下加班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