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征地补偿标准析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政策制定,结合县域土地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形成了覆盖各类土地的补偿体系。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

柳林县征地补偿以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按土地用途划分。其中,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4.5万元至6.8万元,园地含果园、茶园等每亩3.8万元至5.2万元,林地每亩2.2万元至3.5万元,草地每亩1.5万元至2.0万元。建设用地含宅基地、工矿用地等参照耕地标准执行,未利用地含荒滩、盐碱地等按耕地标准的50%至70%补偿。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4:6,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和成员分配;安置补助费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可采取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就业安置等方式。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确定。建筑物方面,砖混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800元至1200元,砖木结构每平方米补偿500元至800元,土木结构每平方米补偿300元至500元;围墙、大棚等附属设施按实际建设成本补偿,每延米围墙补偿100元至200元,每亩大棚补偿1.5万元至3.0万元。青苗补偿按作物生长期确定,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每亩补偿1500元至2000元,蔬菜、药材等经济作物每亩补偿3000元至5000元;果园盛果期果树每株补偿300元至500元,初果期每株100元至200元,幼树每株50元至100元。

补偿程序与执行

征地补偿工作“先补偿后征收”原则,征收前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告知书,组织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附着物数量,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补偿费用足额拨付到指定账户后,方可实施征收。对特殊情形,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每人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标准筹集,纳入征地成本统一支付。

柳林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征收秩序,为县域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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