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婴被姥姥、舅姥爷以11万元卖掉,孩子母亲据传未成年”的消息引发社会震动。这起发生在亲属之间的交易,不仅撕裂了家庭伦理,更触及法律红线。从法律视角看,论涉事母亲是否成年,姥姥与舅姥爷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的核心要件是“以出卖为目的”,通过买卖获取利益即构成此罪。姥姥与舅姥爷将男婴以11万元价格交易,主观上具有明确的出卖意图,客观上实施了贩卖行为,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即便双方存在亲属关系,也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儿童买卖,亲属身份只会加重行为的恶劣性质。
更值得关的是“孩子母亲未成年”这一情节。若母亲确实未满18周岁,她本身可能也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作为未成年人,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对“送养”或“卖养”的法律后果缺乏全认知。若姥姥、舅姥爷利用其心智不成熟,甚至存在胁迫、欺骗等行为,则可能同时构成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涉及虐待或非法剥夺监护权等问题。即便母亲“同意”,这种同意也可能因未成年人身份而被认定为效,不影响拐卖儿童罪的成立。
此外,买方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同样构成犯罪,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11万元的交易价格,已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量刑时可能从重处罚。
这起案件暴露出亲属监护权异化的危险。本应保护孩子的亲人沦为加害者,折射出部分人对儿童权益的漠视和对法律的知。论家庭内部存在何种矛盾,儿童的生命权、发展权都不容侵犯。法律的刚性在此类案件中必须彰显,唯有严惩涉事者,才能震慑潜在的犯罪行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