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超载处罚扣分标准2020
2020年轿车超载处罚扣分标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执行,针对不同超载情形制定了明确的扣分及罚款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6分,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并处200元罚款;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一次记6分,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记12分,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记12分,并处2000元以上罚款。
载货汽车超载方面,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1分,并处200元罚款;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一次记3分,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记6分,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一次记6分,并处2000元以上罚款。
此外,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超载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车辆超载时若存在货物遗洒、飘散等情况,将予以处罚。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0年机动车超载行为的处理,根据超载比例及车辆类型的不同,扣分与罚款幅度存在差异,驾驶人员需核定载人数和载质量行驶,避免违规受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