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部分省份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相关政策,对工作人员2021年1月至6月的工资差额进行了补发。这一调整主要基于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涉及机关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群体,补发范围为2021年上半年的工资差额,即需补足1月至6月因工资标准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
从各地落实情况来看,不同省份的补发时间存在差异。江苏省在2021年7月成了相关核算工作,当月将1月至6月的工资差额陆续发放至个人账户,涉及人员包括省级机关及各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浙江省则于2021年8月启动补发流程,杭州、宁波等主要城市率先成发放,后续各地市在8月底前基本成全部补发;广东省部分地市如广州、深圳在2021年9月落实补发,粤东西北地区稍晚,于10月上旬成;山东省于2021年10月统一发放1月至6月的工资差额,涵盖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四川省的补发工作从2021年11月初开始,成都、绵阳等重点城市先行发放,其他地区在11月中旬前成。
此外,像河南省、湖北省、福建省等地也在2021年下半年陆续推进补发工作,其中河南省于9月成省级机关补发,地市则在10月至11月间落实;湖北省部分单位在10月发放到位,福建省则在12月前成全省范围内的补发。整体来看,2021年开展6个月工资补发的省份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及中东部地区,补发时间普遍集中在7月至12月,具体节点因地方财政、审批流程等因素有所不同,但均围绕1月至6月的工资差额进行补充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