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极致会舍不得碰吗?
暮色漫进窗棂时,他总坐在书桌前写信。笔尖悬在纸面三毫米处,墨水在灯光下凝成深邃的蓝,却迟迟落不下去。抽屉里锁着她去年生日送的钢笔,笔帽上刻着极小的星子,他每次拿出来都要先洗三遍手,指腹轻轻摩挲金属表面的温度,像触碰一片易碎的羽毛。他们曾在冬夜的公交站并排站着,哈气在围巾上结出霜花。她的手套破了个洞,指尖冻得发红。他揣在口袋里的手攥成拳头,指甲掐进掌心——明明只要伸过去就能握住那截冰凉的手指,可他怕自己掌心的汗会弄湿她的手套,怕粗糙的指节会刮疼她细嫩的皮肤,更怕这突如其来的触碰会惊扰了她眼底的安宁。直到公交到站,他也只是替她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围巾,指尖在她颈侧的羊绒上短暂停留,像一片雪花落下又融化。
她送的书他总放在书架最高层,塑料封皮都没拆。有次朋友借来翻,不小心折了页角,他连夜跑了三家书店才找到相同的版本。后来那本被折角的书被他包好收进樟木箱,里面还躺着她掉在咖啡馆的一根头发,用玻璃纸小心裹着,像收藏一缕月光。
他们一起看过数次日落。在山顶,在海边,在城市天台。她靠在栏杆上,风把她的发梢吹到他手背上,痒得像蚂蚁爬。他始终没敢转头,只是望着远处逐渐沉下去的太阳,感觉那温热的光落在两人之间,形成一道透明的屏障。他知道自己可以轻易穿过这屏障,可他舍不得。舍不得用任何可能的唐突,去打破此刻的圆满。
或许喜欢到极致,真的会生出某种敬畏。不是怯懦,也不是疏离,而是深知对方是世间最珍贵的存在,于是连呼吸都要放轻。就像对待一件易碎的瓷器,不是不想要拥入怀中,而是怕自己笨拙的拥抱会让它出现一丝裂痕。这种舍不得,是把对方的存在本身,当作了最温柔的触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