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其相关内容被整合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形成了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整法律规范体系。这一编章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目标,对婚姻的成立、效力、终止及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作出了系统规定。
婚姻家庭编明确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是核心原则,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一夫一妻原则婚姻关系中不得有重婚行为;男女平等原则贯穿婚姻家庭全过程,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此外,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基本原则之一,确保家庭成员中的弱势群体得到法律庇护。
结婚制度是婚姻家庭编的重要内容。法律规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未补办登记的,不具有婚姻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
夫妻关系部分,法律明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对方支付扶养费;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离婚制度规范了婚姻关系的终止。离婚途径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撤回申请的,方可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如感情确已破裂,调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建立、维系与终止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既保障了婚姻自由与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稳定与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