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生活用电已正式实施阶梯式电价收费制度,新电费标准根据年用电量划分为三档,实行分档递增的定价机制。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年0-2520千瓦时,电价维持基础标准,每千瓦时0.5469元。此档位覆盖了全市80%以上居民的日常用电需求,保障基本生活用电成本稳定。第二档电量为2521-4800千瓦时,电价在基础标准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即0.5969元。第三档电量为480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在基础标准上每千瓦时提高0.3元,即0.8469元。
新收费标准以年为周期结算,用电量在年度周期内累计计算,跨年不结转。对于家庭人口较多的,可凭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加第一档电量基数,每增加1人每月可增加100千瓦时,进一步保障多人口家庭的基本用电需求。
执行范围涵盖烟台全市所有居民,包括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电费缴纳方式保持原有渠道不变,可通过线上APP、线下营业厅、银行代扣等多种方式成缴费,实时查询用电量及费用明细。
阶梯电价的实施旨在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用电行为,促进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新电费标准的落地,既保障了居民基本用电权益,又推动了全社会节能意识的提升。
:以上电价标准基于公开信息整理,具体以烟台供电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