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高温天气渐至,上海市2025年高温费发放标准已正式公布。作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权益的重要举措,该标准明确了发放范围、标准、时间及相关,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发放范围
2025年上海市高温费发放对象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这意味着室内工作者若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3℃,或户外作业人员如建筑、环卫、交通等行业均属发放范围。二、发放标准与时间
2025年上海市高温费标准为每月320元,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 按此计算,条件的劳动者夏季可累计领取高温费1280元。需意,高温费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应单独以货币形式发放。三、发放形式
用人单位需以货币形式发放高温费,不得以清凉饮料、防暑用品等实物替代。若单位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高温费需单独列明;现金发放的,需由劳动者签字确认,确保透明可查。四、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若已采取有效措施如安装空调、通风设备等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可不再发放高温费;若法满足降温条件,则必须按标准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或克扣。五、争议处理
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标准发放高温费,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相关部门将对违规单位责令整改,逾期未改的将按规定处罚。以上标准为2025年上海市高温费发放的核心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共同保障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劳动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