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启动与打击攻坚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标志着专项斗争正式启动。这一年的工作重点是“打击遏制”,各地迅速行动,对盘踞在基层、行业的黑恶势力展开凌厉攻势。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1.3万余人,初步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2019年:深挖彻查与“打伞破网”
进入2019年,专项斗争转向“深挖根治”,重点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中央政法委、国家监委等部门联合推进“打伞破网”,“一案三查”查黑恶势力、查“保护伞”、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全年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8万件,处分厅局级及以上干部139人,推动专项斗争从“打犯罪”向“挖根源”深化。2020年:长效治理与收官巩固
2020年是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工作重心转向“长效常治”。各地在严厉打击残余黑恶势力的同时,推动建章立制,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675个,查处“保护伞”8.9万余人,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年实践,不仅摧毁了大量黑恶势力,更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后续常态化扫黑除恶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