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适用房政策和申请条件详
一、政策概述
成都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为核心,
政策目标是决成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基本居住需求。政策通过政府统筹规划、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条件的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
保障形式包括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其中实物配租优先覆盖低收入、住房困难程度较高的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户籍
申请家庭需具备成都市常住户口,其中主城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南区户籍家庭可直接申请;非主城区户籍家庭需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且家庭中至少1人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家庭收入限制
根据家庭规模设定年收入上限:
- 3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5万元;
- 2人家庭,年收入≤4.5万元;
- 单身含离异、丧偶家庭,年收入≤3万元。
:收入计算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租金等各类合法收入,需提供近6个月收入证明。
三住房情况限制
申请家庭需满足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如廉租房、公租房的家庭,需退出原保障房后再申请。
四财产限制
家庭总资产净值含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需规定:
- 3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20万元;
- 2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15万元。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向户籍所在社区或街道办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
2. 初审:社区或街道办15个工作日内成材料审核,条件的公示7天;
3. 复审:区住建部门对初审通过家庭进行复审,核查收入、住房、财产等信息,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4. 公示与轮候:复审通过家庭纳入轮候库,在政府官网公示;
5. 选房: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按照轮候顺序和家庭困难程度评分排序,组织选房并签订购房或租赁协议。
四、房源与价格
经济适用房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销售价格按成本价核定,原则上低于同地段商品房价格30%以上,具体价格由市发改委、住建部门联合公布。房源优先面向主城区,近郊郫都、新都、双流等按需供应,户型以60-80平方米中小套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