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证件旧版作废后,相关业务办理需凭新版证件进行,持证人在截止日期前成更换,避免影响正常使用。
8月1日起哪4种证件旧证将作废?
8月1日起哪4种证件旧证作废?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以下4种旧版证件将正式停止使用,持证人需提前做好更换准备。
一、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为15位编码,采用塑料封皮、黑白照片,芯片防伪功能。自8月1日起,该类证件不再作为合法身份证明,法用于办理银行业务、乘车购票、住宿登记等场景。持证人需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8位编码,内置芯片,支持机读功能。
二、磁条式社会保障卡
旧版磁条社保卡仅具备基础社保功能,存储容量有限且易消磁,安全性较低。8月1日后,磁条社保卡将法在定点医院、药店进行医保结算,也法通过社保系统查询缴费记录。需通过当地社保服务大厅、政务APP或合作银行网点,换领加载金融功能的芯片社保卡支持社保、金融双账户,具备加密防伪技术。
三、传统纸质驾驶证
未成电子化升级的传统纸质驾驶证二维码及电子认证标识,自8月1日起不再作为驾驶许可凭证。驾驶人法凭旧证处理交通违法、办理年检或异地换证。需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或到车管所换领新版纸质驾驶证含电子认证芯片,可与电子证同步使用。
四、旧版不动产权证书
2015年前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旧版权属证书,未纳入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8月1日后,旧证法作为不动产交易、抵押、继承的合法凭证。权利人需携带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换领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含唯一二维码,关联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