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手中的过期提货卡,成了“看得见摸不着”的数字。李女士2022年购买的500元提货卡只用了120元,剩余380元因疫情封控错过有效期。她多次联系品牌客服,对方始终坚持“按卡面说明执行”。“钱是我实实在在花出去的,怎么就成了废纸?”李女士的质问里满是奈。卡内未消费余额法退还,成了许多消费者的共同痛点。
这类“过期作废”条款是否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律师指出,提货卡本质是预付费凭证,商家单方面设定“过期作废”,实质是变相侵占消费者财产,属于效条款。但现实中,消费者维权往往面临举证难、成本高的困境,多数人最终选择不了了之。
在奶牛梦工厂官方APP的用户协议里,“过期作废”被印在不起眼的角落,字体小到需要放大才能看清。有消费者质疑:“如果真为顾客着想,为何不在过期前发送提醒?”截至发稿,品牌方仍未就过期卡处理方案作出回应。那些躺在抽屉里的过期提货卡,像一个个沉默的符号,记录着预付消费里的隐形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