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5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的“研究生入学考试雷同试卷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张某、王某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通过非法获取试题、组织作弊团伙、使用电子器材传输答案等方式,导致32份试卷出现高度雷同,涉及5所高校12个专业。
庭审焦点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作弊行为的组织性与危害性,二是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三是各被告人的责任划分。经举证质证,法院认定李某为作弊团伙主犯,负责联系“枪手”、购买传输设备并收取考生费用;张某、王某为从犯,分别承担试题获取和答案分发。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王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法院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裁定取消32名涉案考生本次考试成绩,且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涉案的2名“枪手”因情节轻微,已被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禁考处理。
法院指出,本案中作弊团伙利用针孔摄像头、微型耳机等设备实施“点对点”答案传输,作弊手段隐蔽、涉案人数多,严重破坏考试公平秩序。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之一,必须依法严惩。
案件审理期间,检方提交了作弊设备、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126份证据,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未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