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她是在大学图书馆的三楼。她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正踮脚够最高层的《百年孤独》,阳光斜斜切过她的发梢,那一刻我的心跳震得耳膜发疼。后来我们常常一起泡在图书馆,她读三毛,我读卡尔维诺,偶尔抬头相视一笑,空气里都是薄荷糖的清甜。
她总说我写的样子像只固执的啄木鸟,却会在我熬夜赶论文时,默默递来一杯热牛奶。我们曾在冬夜的操场一圈圈散步,聊未来的计划,聊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她把卫衣帽子拉到我头上,说这样就不会被风偷走温度。那时的月光漫过看台,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以为这样的时光会永远继续。
毕业季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她要去南方读研,我留在原地工作。车站安检口,她塞给我一个信封,转身时书包上挂着的铃铛叮当作响。后来拆开信封,里面是她画的我们——两个简笔画小人坐在银杏树下,旁边写着:原来有些温度真的会刻进生命。
这些年我换过几次工作,搬过三次家,那幅小画始终压在书桌玻璃下。有时在街上看到穿牛仔外套的女孩,还是会下意识停下脚步。前几天整理旧物,翻到她送我的那本《百年孤独》,扉页里夹着干枯的银杏叶,叶脉清晰如初。
手机备忘录里还存着她的号码,却再也没拨出去过。我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前行,偶尔从共同好友那里听到她的消息,知道她结了婚,生了个很可爱的女儿。原来爱过不是一场意外,而是时光最温柔的馈赠。
窗外的银杏叶又黄了。我泡了杯热牛奶,想起那个咬着下唇笑的女孩,想起冬夜操场上的月光,想起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有些名定会成为心口的朱砂痣,不是遗忘,而是化作了生命里的一部分。李汇晴,谢谢你曾让我相信,青春里的爱真的可以像星辰一样,在往后漫长的岁月里,持续闪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