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员工因何事获刑4年?

乐视员工因为什么获刑4年? 2023年,原乐视网员工张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这一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企业内部治理的关。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某在担任乐视网版权采购专员期间,利用负责影视版权采购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版权交易合同、虚增合同金额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达200余万元

该案的核心事实显示,张某某在2016年至2018年间,与外部影视公司勾结,伪造版权授权协议,将实际采购价为150万元的影视作品虚增为350万元。差额部分200万元通过虚假合同流向其控制的关联账户,资金被用于个人购房及挥霍。乐视网在2019年内部审计中发现版权采购资金异常,随即报案。

经司法机关调查,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认为,其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某虽退赔部分赃款,但因其犯罪行为给乐视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在任职期间多次实施类似侵占行为,主观恶性较大,法院最终未对其从轻处罚。该案件成为乐视网危机后企业内控漏洞的典型案例,也为互联网企业版权采购领域的风险防控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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