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工作能力:熟悉思想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表达和群众工作能力,能独立成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二各级别具体条件
1. 助理政工师初级
- 学历与年限:
-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 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5年。
- 业绩:参与成1项以上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项目,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短文。
2. 政工师中级
- 学历与年限:
-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4年;
-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5年;
-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
- 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
- 业绩: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成2项以上单位重要思想政治工作项目,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3. 高级政工师高级
- 学历与年限:
-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5年;
- 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4年;
- 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
- 业绩:主持成3项以上市级或1项以上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项目,或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3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或获得市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二、评定流程
一申报
每年3-4月为集中申报期,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 《天津市政工师职称评审表》;
- 学历学位证书、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
- 思想政治工作业绩材料项目报告、获奖证明等;
- 论文、专著等学术成果;
- 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
二审核
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到主管部门或区政工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审核重点包括材料真实性、业绩关联性及资格条件性。
三评审
市或区政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采用材料审阅+现场答辩高级政工师需答辩方式,重点评价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及业绩成果。
四公示与发证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异议后,由人社部门颁发职称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