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组织属性看,文联并非政府行政机关,也不属于事业单位或企业,而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核心构成主体是各文艺领域的专业协会,如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等,这些协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文联,共同构成覆盖文学、戏剧、电影、音乐、美术、舞蹈、曲艺、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电视艺术等全领域的文艺组织网络。
在职能定位上,文联的工作围绕“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展开,承担着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它通过组织文艺创作、开展理论研讨、举办展演活动、推动人才培养等方式,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践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作为社会团体,文联具有自愿性、代表性、服务性特征。其会员由文艺工作者自愿加入,代表文艺界的共同利益和诉求;工作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及自身活动收入,不以营利为目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会员发展、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推动文艺界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
文联的单位性质可概括为:在党的领导下,由文艺界各专业团体和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属于社会团体范畴,是连接党和政府与文艺界的重要组织,在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建设文化强国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