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县卫健局长防疫中因公殉职,其家属会得到什么赔偿?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甘肃一县卫健局长因履职尽责、因公殉职,其家属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多方面的赔偿与保障。这些赔偿主要包括
工伤保险待遇、
烈士褒扬相关待遇及
家属优待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三项待遇:
1.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甘肃省为例,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4502元,月平均工资约7042元,因此丧葬补助金约为
7042元×6=42252元。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83元,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
49283元×20=985660元。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烈士褒扬相关待遇
若该卫健局长被追认为“烈士”,其家属还可获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专项待遇:
1. 烈士褒扬金
标准为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参照2023年数据,烈士褒扬金为
49283元×30=1478490元。
2. 一次性抚恤金
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标准为
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其中“本人工资”按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退休费计算机关工作人员按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按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三、家属其他优待政策
除经济赔偿外,家属还可享受多方面的社会优待,包括:
- 子女教育:烈士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可优先入学,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时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 医疗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优惠待遇;
- 就业扶持:烈士遗属在就业创业时,可享受优先录用、岗位补贴等政策。
以上赔偿与待遇均为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因公殉职人员家属的合法权益,体现对奉献者的尊崇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