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检报送时间
企业年检现称“企业年度报告公示”需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成,逾期未报送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年检流程详
1. 登录系统
通过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bj.gsxt.gov.cn 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模块,选择“联络员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首次登录需成联络员信息册,需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联系方式。2. 填写年度报告信息
依次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股东及出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营业收入、纳税总额等、行政处罚信息等。资产状况信息需根据企业财务报表如实填写,若企业选择“不公示”,则仅部门可见。3. 预览与提交
确认填报信息误后,点击“预览并公示”,检查内容整性。确认后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即成年报流程。4. 结果查询
提交后可在“公示信息”栏目查询年报状态,确保显示“已公示”。三、意事项
1. 信息真实性: 年报内容需真实准确,虚假填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面临行政处罚。涉及财务数据的,需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一致。2. 联络员信息维护: 若联络员信息变更,需提前在系统中更新,避免影响登录及接收通知。
3. 逾期后果: 6月30日后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及招投标、贷款等业务。
4. 公示与隐私保护: 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公示”资产状况等信息,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必须如实公示。
5. 纸质材料留存: 年报需提交纸质材料,但需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如财务报表、股东出资证明等,以备工商部门核查。
6. 咨询渠道: 遇操作问题可拨打 北京市工商局咨询电话:010-82691919,或通过系统在线客服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