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这是中国首次为自然灾害遇难者设立全国哀悼日,期间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下半旗志哀,各地举行默哀仪式。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国务院发布公告,2010年4月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以表达对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数医护人员和一线工作者逆行出征,部分人员不幸牺牲。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为全国哀悼日。当天,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降半旗,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这些全国哀悼日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生命的尊重,彰显了中华民族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精神力量。每一次哀悼,都是对逝者的缅怀,对生者的慰藉,更是对生命至上理念的深刻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