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明明一审判决:死刑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明明危险驾驶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谭明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3日晚,谭明明与同伴在酒吧饮酒后,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超速行驶,途中与多车发生剐蹭,仍继续行驶。在路口等红灯时,因车辆法启动,被后方车辆司机拦截。谭明明不顾劝阻,强行驾车冲撞,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及多车受损的严重后果。
案件焦点集中在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法院认为,谭明明在严重醉酒状态下驾车,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仍持续超速行驶、连续剐蹭后继续冲撞,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尽管其家属在案发后赔偿了部分损失,但鉴于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后,谭明明提起上诉。2021年5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判决彰显了司法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惩立场,明确了“醉驾不是小事,恶性醉驾必担重责”的法律导向,对社会公众具有重要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