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实施限购措施 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制购房套数,比如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等,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3. 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4. 加强土地供应和管理 严格土地出让收益管理,抑制囤地炒地行为,对取得预售许可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销售或捂盘惜售的,从严查处。
5.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监管,查处虚假交易、哄抬房价等行为,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6.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将房价调控目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问责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
7. 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披露 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理性购房。
8. 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在部分城市开展房产税试点,探索通过税收手段调节住房需求和房价。
实施范围与影响 国八条以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为核心,通过信贷、限购、保障房供给等组合拳,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对房地产市场的强力调控。政策实施后,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市场观望情绪增强,对稳定房地产市场起到了阶段性作用。